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特长类项目清单
(1)德育类: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事迹或表现,且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由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
(2)学科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决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中国计算机学会(CCF)组织的CSP-S第二轮中获得同等成绩);或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3)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足球、篮球、排球(含沙滩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武术、健美操、啦啦操、无线电测向(含定向)、航空航天模型、体育舞蹈、击剑、游泳):报名截止之日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