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发办〔202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杭电学〔2023〕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经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投档录取等工作环节,报经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拟录取郭振兴等考生为我校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本科生。现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拟录取公示名单)。
拟录取名单上的考生请及时前往“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对自己的拟录取信息予以网上确认。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下午2:00。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科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办将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拟录取名单,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公示期:即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
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15181;联系邮箱:zhaosheng@hdu.edu.cn。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