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须知:
1. 音乐表演类:音乐(含戏曲表演5分钟之内)音乐技能展示与视唱测试。
2. 舞蹈表演类:舞蹈技能展示(5分钟内之内)及即兴音乐编舞。(命题即兴跳舞及基本功展现)
3. 播音与主持:(含戏剧表演类3-5分钟)进行现场命题测试。(命题即兴点评等)
4. 美术、书法:(含篆刻类)进行指定题材按时测试。
5. 考生服从监督,按序如期地参加考试。没有按协议如期参加注册考试的学生(无特殊情况的)可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6. 陪同的家长和考生统一在活动中心剧场(南楼三楼考场)外等候,不得擅自进入考试场禁地。
二、考前必备:
1. 考生报到注册时提交如下材料:
a.考生身份证件原件或身份证明;
b.二寸彩色头像照片一张;
c.在中学阶段主要各类艺术获奖及各类等级考级原件材料。(需要同时审查艺术获奖、考级的相关原件资料)
2. 报考音乐表演类考生需要加试视谱演唱(五线谱或简谱),音乐伴奏资料统一做成mp4播放格式,请将曲目按序排练,打开即可播放。乐器除了钢琴、双排键、古筝、爵士鼓以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带。
3. 播音与主持类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体貌端正,不得脸部化浓妆,服饰及发型可以自行设计。
4. 报考美术类考生:(美术各类)请自备自带
a.A4铅画纸;
b.铅笔、各类B铅笔;
c.橡皮;
d.橡皮泥等绘画等考试工具。
5. 书法(含篆刻类):考生需要自备自带以下考试用具:
a.毛笔;
b.墨汁;
c.四尺宣纸五张 ;
d.砚台或墨碟;
e.画垫等其他书法工具、篆刻刀具和印章石材等。
6. 西画、国画考生需自备绘画工具及其材料。
7. 剪纸类考生请自备剪刀和剪纸用纸。
8. 摄影类考生请自备单反和笔记本电脑。
9. 电脑艺术设计类考生请自备笔记本电脑。
校招生办、团委艺术教育中心